每次看完醫師,拿到一大包的藥,大家都怎麼處理呢?拿完藥轉身就離開藥局,還是會把藥袋仔細看清楚後再離開?
藥袋是提供藥物資訊最簡便的管道,正確的藥袋標示是保障用藥安全的第一步,藥袋資訊當然不能完全取代藥師的指導或衛教,但能協助病人實施自我照顧。醫師法、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及藥師法皆訂有醫院、診所、醫師及藥師交付藥物時,於容器或包裝上應有十三項必須標示項目,另有三項建議標示項目如下:
(一) 十三項必須標示項目:病患姓名,性別,藥品名(須包含學名、商品名、中文名),藥品單位含量與數量,用法與用量,調劑地點(醫療機構或藥局)之名稱、地址、電話號碼,調劑者姓名,調劑(或交付)日期、警語。
(二) 三項建議標示項目:主要適應症、主要副作用、其他用藥指示(例如部分藥品有特殊保存方式、服用抗組織胺藥物不適合開車等事項)。三項建議項目可標示於藥品容器包裝上,或列為醫師、藥師人員諮詢事項。
有很多醫療院所考慮到大量文字閱讀不易,會以圖案的方式來表達用藥時間,例如:以公雞的圖案表示早上服藥,以太陽的圖案表示中午服藥,以月亮的圖案表示晚上服藥,以床的圖案表示睡前服藥,以碗裝滿飯的圖案表示飯前服藥,以空碗的圖案表示飯後服藥。也有一些醫療院所的藥袋會放上QR code,方便病人連結到更詳細的藥品資料或是外觀查詢網頁。
強烈建議大家拿到藥袋之後,應仔細核對及確認藥袋上的資訊,除了先核對藥袋上的姓名、年齡外,再來應根據藥袋上標示的藥物名稱、劑量、數量,檢查是否與袋內藥物相同,其他標示項目若有不清楚的地方,應立刻詢問藥師,確定都了解後再返家,才能正確地使用藥物,達到藥物的功效。因為藥袋上有許多重要資訊,也建議大家應將藥袋妥善保存,並儘量將藥品留在原袋內,需要時再取用。
參考資料:正確用藥五大核心能力口語化宣導教材file:///Users/j.h./Downloads/105%E5%B9%B4%E5%BA%A6%E6%AD%A3%E7%A2%BA%E7%94%A8%E8%97%A5%E4%BA%94%E5%A4%A7%E6%A0%B8%E5%BF%83%E8%83%BD%E5%8A%9B%E5%8F%A3%E8%AA%9E%E5%8C%96%E5%AE%A3%E5%B0%8E%E6%95%99%E6%9D%90%20(2).pdf
圖片來源:衛生福利部廣告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siteList.aspx?sid=3690&pn=4
文/郭小懷藥師(新竹市立馬偕兒童醫院、社團法人台灣家庭藥師學會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