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團法人 台灣家庭藥師學會

廢棄藥品不亂丟,保護環境人人有責

近年來,在疫情肆虐之下家家戶戶多少都備有一些常用藥品,再加上長期服用的慢性病藥等等種類繁多,當您在整理時發現家中有已不再使用或過期的藥物時,該如何正確丟棄呢?藥品斷捨離小撇步,馬上告訴您!

  • 藥品何時該丟棄?
    • 處方藥:應遵照藥袋標示或醫囑服用完畢,若有剩藥應直接丟棄,不可留到下次用。
    • 指示藥/成藥:注意有效期限,開封太久或外觀異常應丟棄。藥品開封後,在正確保存之下口服藥或藥膏最多保存3至6個月,眼藥水或口服液劑最多保存1個月。另外如發現有變色、長黴、長斑、異味、潮解或有其他疑似品質異常情形,則應立即丟棄。
  • 現階段廢棄藥品回收方式分為以下兩種:
    • 一般家庭廢棄藥品:

例如沒吃完的感冒藥、或自行前往藥局購買的藥物等無危害性的藥品,除了可以拿到附近的廢棄藥品檢收站(配合的社區藥局、診所醫院等)回收外,若是固體廢棄藥品(錠劑、膠囊等),可將藥品留在原包裝(排裝藥)或藥袋、夾鍊袋內密封;若是藥水(藥水罐請用水沖洗並回收,沖洗的汙水以廢棄藥水處理)則倒入夾鍊袋,並混入咖啡渣、茶葉或用過的衛生紙、廢紙密封,置於家中垃圾桶,做為一般垃圾隨垃圾車丟棄。

  • 基因毒性廢棄藥品:

若無法判別藥品或分類為「抗癌、免疫抑制藥物」、「抗生素」、「管制性藥物」、「荷爾蒙」等毒性較強,會危害生態環境的藥品,以及使用過後的廢棄針具、針頭等感染性廢棄物(用堅固的廣口塑膠容器收集),請將藥品拿回原領藥醫院、診所或藥局,作為醫療廢棄物請其回收即可。

❋請注意!!沒吃完的剩餘藥品,絕對不可隨意丟棄或倒入水槽、馬桶中沖走,造成環境、生態污染,愛護地球人人有責。

圖片來源: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第698期

❋參考資料:

1.https://www.medpartner.club/expired-medicine-recycling-method/

2.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PublishOtherEpaperContent.aspx?id=1231&tid=2628&r=242031443

3.http://yilan.taiwan-pharma.org.tw/node/1083

文/社團法人臺灣家庭藥師學會 陳馨 藥師